為了積極響應創建省級标準化學生公寓園區的号召,加強學生的日常生活管理,幫助同學們養成良好的日常生活習慣,規範學生綜合測評考核機制,保障本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加強學風建設,特制定以下晚寝檢查制度:
1.檢查時間:
每周日到周四晚22:30開始(采用不定期抽查)
2.檢查人員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老師、各相關院系輔導員、各樓棟棟長、樓長及其他檢查人員
3.檢查流程與要求
①校宿管部提前自行安排好查寝時間并填寫好查寝登記表,并提前通知宿管老師和輔導員老師。在檢查前半個小時在大廳召集相應樓棟棟長、樓長。
②由所在樓棟棟長領取檢查表,棟長據實際情況安排樓長任務。
③參加檢查的所有幹部須準時到達相應地點點到,否則作缺勤或遲到處理。
④檢查幹部需佩戴好工作牌,并由輔導員或組長帶隊到相應樓層進行檢查。在進入寝室前,先敲門,說明事由,持有好的态度。對同學要文明禮貌公正公平,如實記錄有關情況。實習寝室、畢業班寝室、空寝室、拒檢寝室等情況須在備注欄注明。并填寫好檢查表上的檢查日期,須注明違紀同學的相關信息。
⑤檢查完成,組長确認寝室無遺漏、登記無錯後将表格交給負責人。由宿管部負責人将檢查結果在樓棟黑闆公布,特别是寫好違紀通知,注明檢查日期。
⑥各棟長在檢查後24小時内收集好請假條,第三天統一交校宿管部存檔。
⑦各棟在周五之前把所有檢查資料上交校宿管部進行彙總,且要求完整地保存好原始資料。
4.扣分标準
依據晚寝檢查違紀口綜合測評分标準進行如下處理:
①晚歸扣2分/人次;
②未歸扣3分/人次;
③拒檢、态度惡劣寝室扣4分/人次;
④留宿異性、外宿扣5分/人次;
同宿舍知情不報或弄虛作假者,寝室其他成員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