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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黨總支工作制度
2013-07-05 14:4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系黨總支委員會的工作,根據《湖南省高等學校黨總支部工作細則》,結合我系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 系黨總支委員會是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的, 是學校黨組織承上啟下的重要層次, 是本單位的政治核心,對本單位的改革、發展和穩定與行政共同負有重要責任。

第三條 學院黨總支委員會由學院黨員大會選舉産生,任期三年。

第二章 主要職責

第四條 充分發揮黨總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黨支部建設。選配好黨支部書記,發揮好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教育黨員遵守黨的章程和黨的紀律,履行黨員義務。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在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通過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決策在全系得以全面貫徹執行。

第五條 發揮黨總支的監督和保證作用,參與讨論和決定本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主要包括教學、科研的年度計劃和遠期規劃、專業設置和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重要改革措施、科技開發、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酬勞調整、機構調整和人事安排、人員的獎懲、德育工作和畢業生就業方案等。共同貫徹落實學校黨委和行政的決定。

第六條 支持行政領導在其職權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明确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教育黨員和教職工支持行政負責人的工作,保證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引導行政負責人關心系部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積極為做好本單位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出主意、多想辦法。

第七條 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1、根據校黨委的統一要求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實施黨建規劃和黨務工作計劃。

2、認真貫徹上級黨組織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系部黨建工作制度。

3、根據所屬支部(小組)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指導他們過好組織生活和開展好各項活動。

4、加強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檢查組織生活及民主生活會的情況并及時上報。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和監督,使他們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5、積極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查和組織發展工作,特别注意加強在優秀中青年教師和大學生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條件成熟的及時吸收他們入黨。做好發展對象的培訓工作,争取建立業餘黨校分校。不斷壯大黨的隊伍。實現一年級有黨員、二年級有黨小組、三四年級有黨支部的目标。根據黨員管理權限做好新黨員的審批和預備黨員轉正審批工作。

第八條 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

1、堅持貫徹黨的方針、路線和政策,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根據學院黨委制定的學習教育計劃,安排落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體内容, 積極探索和完善“雙融式”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一方面,把思想政治工作與各項具體工作任務有基地融合到一起,即要以教學、科研等具體工作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載體,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實處,防止空對空;另一方面,又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各項具體工作的先導,把思想工作做在前頭,把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變成師生員工的自覺行動,黨政對思想政治工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證中文系各項行政工作的順利完成; 深入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集體主義教育,引導全系師生員工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培養良好的教風、學風和校風。

2、引導黨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教學、科研等各項工作中去,加強師德師風教育,把 “ 三個代表 ” 的重要思想作為教師師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體現于日常教學、科研工作中。積極倡導愛崗敬業精神,發動黨員帶頭做好“三育人”工作。

3、加強對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要重視青年教師在政治和業務上的成長,對他們既熱情關心,又嚴格要求,系部黨政一起落實教育培養計劃,鼓勵和支持他們的進修深造,努力解決他們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創造良好環境,使他們盡快成長為教學和科研骨幹。

4、深入調查研究,掌握每一位教職工的思想狀況、政治态度、工作和生活情況,定期召開青年教師座談會,全面關心和了解他們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盡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做好 “ 拴心留人 ” 的工作。

5、掌握學生思想動态,定期對學生的思想狀況進行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素質教育,開展形勢政策、社會實踐教育和各種校園文化建設活動。堅持 “ 三個面向 ” ,培養 “ 四有 ” 人才。

第九條 做好本系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建 立一系列學習與工作制度,堅持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的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每兩周安排一次政治學習,加強理論素養、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建立中文系黨政聯席會議制度和院長辦公會制度,定期研究工作,讨論問題,明确職責,合理分工,重要問題集體讨論決定,具體問題分工負責。

2.加強總支成員和所屬支部負責人的理論學習,确保完成黨委下達的學習培訓任務。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場,不斷提高班子政治敏銳性、鑒别力和開拓創新能力。增強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的自覺性和實幹、創新精神,立足本職,做自覺實踐 “三個代表 ” 的模範。

3.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黨總支工作程序。嚴格每學期一次的黨總支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決反對自由主義。 按照學校黨委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系部黨政領導做到統一思想,統一認識,統一行動。嚴格每兩周一次的黨政聯席會議制度,黨政領導同唱一台戲,圍繞一條主線、一個總目标和工作 中心,求真務實抓工作落實,切實成為團結有利的領導核心。

4.堅決抵制資産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 主義,努力做到克己奉公、廉潔勤政。

5.堅持群衆路線,密切聯系群衆,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與質量,紮紮實實為教學、科研和全系師生服務,辦好事,辦實事,不搞形式主義。

6.轉變工作作風,深入課堂、深入班級、深入宿舍,密切聯系學生,踏踏實實,努力把一線工作做好。

7.強化廉政自律意識,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堅決執行中央和學校反腐倡廉的若幹規定,自覺接受師生員工的監督,杜絕消極腐敗現象發生。全體教職工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在本屆任期内不發生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

8.建立健全黨總支領導班子,選好配強黨支部書記,配備好教研室、實驗室和辦公室等負責人,配備好黨務幹部、團總支書記、學生政治輔導員、班主任,确保黨的方針、路線和政策及學校的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第十條 領導好分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支持他們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1.加強對系分工會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基層工會組織。組織全系教工積極參加校工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文化生活。 尤其要開展好适合婦女特點的有益活動,充分發揮女職工在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認真做好計劃生育和優生優育工作。以分工會工作為紐帶團結廣大群衆,為完成學校的中心任務而努力工作。

2.加強對系部共青團組織的工作領導,建立健全教工和學生團組織。支持團總支積極開展适合青年學生特點的各種活動,充分發揮團組織的作用,引導青年學生健康地成長成才。

3.發揮學生會組織在學生管理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嚴格學生幹部的任免和考核工作,建立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作風踏實、熱心服務的學生幹部隊伍。使學生會組織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工作職能。

第十一條 學生管理工作

1.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 ” 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學校黨委的工作中心,樹立 “ 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的理念,突出素質教育主題,以育人為核心,根據學生的成才需要實施教育、管理和服務,培養和造就國家和人民需要的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2.加強對學生工作的領導。負責本系學生工作,包括專、兼職輔導員的配備、教育、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系黨總支每學期召開 1-2 次學生工作會議,專題研究學生工作;系領導要經常深入教研室、學生班級和輔導員當中,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系分管領導、學工辦、學生支部、團總支和專兼職輔導員,要認真落實學生管理工作的目标責任,确保對學生工作時間和精力的投入,摸清學生思想脈搏,及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幫助學生解決學習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學生活動經費的使用,要求做到精打細算,把經費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使其成為提高我系學生工作整體水平的重要物質保障。全系教工要樹立全員育人意識,把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落到實處。通過齊抓共管和全員育人,使我系學生管理工作走在全校前列。

3.加強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切入點及方式、方法,逐步形成适合我系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運行機制。做好學生思想狀況調研工作,充分了解掌握學生的思想情況,提高針對性,增強育人效果。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進 " 三個代表 " 重要思想的“三進”工作。

4.加強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建設。适應我校學分制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學生教育、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不斷研究學生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制度執行過程中暴露出的不足,對現有制度進行清理、修訂和完善。構建科學規範的制度體系。建立健全或修訂有關學生管理的規章制度,理順職責範圍和隸屬關系。

5.推進學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注意學生工作既要從實際出發,又要有适當的前瞻性,做到符合實際與适度超前的統一。牢固樹立 " 學生是中心,管理是手段,服務是紐帶,育人是根本 " 的思想,給學生管理注入新的理念, 充分調動教師充當合格導師的積極性,量化導師的工作指标,科學考察導師的工作實效;

6.協助系主任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 通過多種途徑,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系,積極宣傳中文系的辦學特色和人才優勢,不斷提高我校畢業生的聲譽, 想方設法掌握需求信息,力保本科生一次性就業率達到 95%以上,争取100%的好成績。

7.做好貧困生幫扶工作,積極實施“手拉手”工程。完善貧困生檔案,采取包括勤工助學、發放困難補助、愛心捐助、争取社會扶持等方式在内的綜合性措施,确保不讓一位學生因經濟困難而辍學。

8.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工作。制定我系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規劃,根據學生自身特點,分年級、分專業、分層次開展各種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活動,逐步使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

9.加強學生校園文化建設,開展好學術交流、科技創新、社會實踐、形勢政策、文體競賽等活動,加大宿舍衛生評比、安全防範教育和文明寝室創建力度。進一步明确學生的權利和義務,實現以學生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

第十二條 按照黨委要求,做好統一戰線工作、知識分子工作。

第十三條 抓好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保持中文系的安全與穩定。加強法律和紀律教育。加大管理力度,培養師生員工具有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在任職期内,确保教師面不發生嚴重的教學事故、安全事故和刑事犯罪時間;學生面不發生責任安全事故和嚴重的刑事犯罪事件。

第十四條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議事規則

第十五條 系黨總支委員會的議事範圍主要包括 :

1.讨論和決定本單位對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學校黨委各項決定的貫徹落實。

2.讨論黨總支年度和學期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

3.與系行政一起讨論和決定本系教學、科研、内部管理等重要改革方案和措施。聽取行政負責人通報教學、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4.分析黨員、教職工和學生思想狀況,提出加強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5.分析黨支部狀況,提出加強黨支部建設的指導意見。

6.讨論決定發展黨員工作,提出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預備黨員教育的意見和措施。

7.貫徹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讨論和決定中文系幹部任用和幹部教育管理工作。

8.研究讨論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分工會、共青團、學生會工作。

9.研究落實學校黨委、行政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條 會議一般由黨總支書記主持,議事時,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根據多數同志的正确意見做出決定。對重大問題的認識和意見不統一時,一般應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在下一次會議時再議。對行政工作中的問題,要充分聽取并尊重行政負責人的意見。 第十七條 經黨總支委員會集體讨論做出的決定,個人無權改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時發現有問題的,應提交黨總支委員會複議,必要是可按組織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反映。 第十八條 要嚴守組織紀律。讨論問題時充分發揚民主,實事求是,集思廣益。會後不得透漏他人所持态度,在保密期間不得向參加會議以外的人員洩漏會議内容。

第四章 黨總支部委員會的基本制度

第十九條 學習制度 黨總支部書記、委員及所屬支部的人要參加黨總支部委員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中心組學習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緻用。通過學習努力提高理論水平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二十條 集體領導制度

1.黨總支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領導體制。每位成員按分工履行職責,如遇難以決斷的困難,可提交黨總支研究決定。

2.黨總支集體讨論決定的工作事項,按照本系黨總支會議制度的有關規定。

3.黨總支決定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讨論問題時充分 發揮民主,主持人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見,不搞“一言堂”。如果意見分歧較大,可先不作決定,待下次再議。作出的決定要堅持執行,禁止陽奉陰違。少數人的意見被否決之後,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級黨委提出聲明,但必須擁護和執行多數人通過的決議,不得在行動有反對的表示,也不得把不同意見向外傳播。實踐證明決定錯誤必須糾正的,須經下次會議集體讨論決定。在此之前個人不得否定集體的決定

4.黨總支成員都要自覺維護集體領導的威信,成員之間要相互支持,互相諒解,善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禁止互不信任,相互拆台。

5.明确主持和分管的工作負具體的責任,無論是支持還是分管,均對集體決議負責。在執行集體決定時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很積極性,大膽解決問題,确無把握時要及時報告主持者。

6.在有關工作和接待中,受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委托或者征得同意,其他委員可以代表黨總支集體發表講話,處置自己職責之外的相關工作。

第二十一條 聯系群衆制度

1.黨總支部委員會要經常征求教職工對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重大問題的決定,事先要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

2.要經常深入教學和其他業務工作第一線了解情況,聽取意見,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

3.黨總支部委員要分别與黨支部建立聯系點,加強對具體工作的聯系與指導。

4.定期聽取分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衆組織對黨總支部工作的意見或建議,充分發揮他們在參與民主管理、實行民主監督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二條 民主生活會制度

1.嚴格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黨總支部書記、委員各黨支部書記除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外,還必須參加黨總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

2.黨總支部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應經上級黨組織同意。

3.民主生活會召開前要确定議題,通知與會人員,并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每次會議突出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會議議題及開會時間要提前報告上級黨組織。

4.要注意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充分發揚黨内民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

5.民主生活會要确定專人記錄,并備專門記錄簿。會後應及時将會議記錄報送上級黨組織。

第二十三條 會議制度

1.黨總支委員會議:讨論研究本單位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師生的思想狀況,對黨務工作做出決定,制定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工作部署的具體措施。結合本系的實際情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黨總支委員會議,特殊情況可以臨時召開。 系黨總支委員會會議由書記召集并主持,特殊情況下可以委托副書記主持。黨總支委員會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系行政主要負責人是黨員的,應是總支委員會成員;不是委員會成員的,可以列席黨總支委員會有關會議。 黨總支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讨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同一問題的贊成人數超過到會委員半數為通過。如對重要問題意見分歧較大,不能形成決議時,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議,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 會議議題由書記與副書記商量後提出。涉及系部改革發展的重要議題,書記提出前應與行政負責人充分醞釀。會議議題及開會時間,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凡提交會議讨論的重要議題,有關人員應做好充分準備。

2.黨政聯席會議:重要的工作任務、政治活動以及臨時性的需要黨政共同完成的某方面工作,由黨總支書記與行政領導商議,召開黨政聯系會。黨務工作由黨總支書記主持,行政業務工作由行政領導主持。

3.黨員大會:黨總支每學期召開一次黨員大會,報告工作,聽取黨員意見,接受黨員監督,提出任務和要求。

4.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議:領導班子成員除參加所屬黨支部黨員民主生活會外,每年單獨召開一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内容根據黨委的要求而定。一般情況下,主要檢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委的決議,辦學指導思想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情況。 民主生活會由黨總支書記主持。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廣泛征求群衆意見,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生活會召開前三天将準備情況報上級黨組織,并與主管校領導溝通,以便到會指導,會後将會議原始記錄及有關情況上報上級黨組織。

二十四條 請示、報告制度

1.報告、請示工作列為黨總支常規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黨總支堅持每學期期末或下學期期初向學院黨委報告、請示工 作1次,向本系黨員大會報告工作1次。其他時間如有重要事項,則随時向院黨委請示報告,向本系黨員大會報告。

2.黨總支成員堅持定期或不定期向總支集體彙報主觀或分管的工作。

3.向院黨委的指示、報告和向本系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均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既報“喜”又報“憂”,實行口頭與書面相結合的形式。

4.向院黨委報告、請示和向本系黨員大會報告工作的基本内容為: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的情況。

(2)黨總支的重要計劃、總結、改革措施及規章制度。

(3)加強本系黨組織自身建設的方案、經驗、重要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4)黨總支認為應向院黨委報告、請示和向黨員大會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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