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組織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推薦優秀共青團員作為黨的發展對象,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任務,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充實黨的新生力量的需要;為了加強我系學生黨支部和團總支的建設,充分發揮團總支的推優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推薦制度,形成規範化的工作程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辦法如下:
一、關于入黨積極分子進入黨校學習的推薦工作,由團支部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共同負責。
(一)召開團員大會,團支部組織委員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情況,支部書記說明推優入黨的條件,宣傳委員組織團員對推優候選對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被推薦者必須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
(二)團支部組織委員對推薦對象并進行認真考察。經支部讨論确定推薦名單,填寫推薦對象審核表,報系團總支組織部。
(三)團總支組織部進一步考察審核後,經團總支确定後,簽署意見向黨支部推薦。
(四)各黨支部的組織委員要重視團組織的推薦意見,及時讨論研究,對被推薦的優秀團員,可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進入黨校學習。
二、關于黨員發展對象的推薦工作由各班團支部組織委員負責。
(一)團支部的組織委員對本班已通過黨校學習結業的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全面考核,經支部确認條件成熟者,報團總支組織部。
(二)團總支組織部進一步考察審核後,簽署意見向黨支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