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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學生黨支部工作細則
2013-07-05 14:55  

一、總則

第一條 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明确學生黨支部的地位、作用和任務,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十二次全國高等學校黨建工作會議精神及本系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學生黨支部是在院黨委和中文系黨總支的領導下,帶領青年學生團結進步的政治核心,是培養、引導青年學生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的戰鬥堡壘,擔負着黨聯系、組織和凝聚青年學生,保持學校穩定、促進學校改革發展和加強青年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務。

二、黨支部的設置

第三條 學生黨支部的設置要有利于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組織發展和開展黨内活動,有利于支部作用的發揮。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可下設黨小組,黨小組要有 3 名以上黨員,其中至少有 1 名正式黨員。

第四條 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和青年委員組成。支部委員的人選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選舉支部書記 1 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 1 人;黨員大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支部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 黨支部按黨員的數量和分布情況,可劃分若幹個黨小組,黨小組組長由小組成員推選産生。特殊情況也可由上級黨組織指定。在黨支部領導下,黨小組認真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 黨支部書記應理想信念堅定,政治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熱愛黨的工作,在學生中威信較高,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具有開拓進取和奉獻精神。支部委員要嚴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支委會要分工明确,各負其責,共同努力做好支部工作。

三、黨支部的基本任務

第六條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帶領黨員和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努力工作,積極實踐,奮發向上,使其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七條 堅持把思想建設放在首位。 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自覺用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提高政治敏銳性,牢固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堅定共産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

第八條 結合形勢變化、學校改革發展和黨員的思想實際,加強黨員教育工作。切實改進黨員教育方法,堅持正面宣傳與教育引導相結合,堅持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相結合;根據學生特點,開展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黨性觀念,嚴格黨内組織生活,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第九條 切實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牢記自己是一名共産黨員,以黨員标準嚴格要求自己。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帶頭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積極承擔社會工作,熱心為同學服務,模範遵守黨紀國法、校規校紀和公民道德。勇于同消極的、不健康的思想行為和不良傾向作鬥争,正确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關系,認真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努力成為學習上的标兵、工作中的先鋒、遵紀守法的表率、助人為樂的模範。

第十條 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認真做好黨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保障黨員正确行使權利,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對不履行黨員義務或違紀的黨員,要及時教育、批評直至組織處理; 嚴格按規定及時收繳黨費;做好黨内的各項統計和安全保密工作;按規定及時協助辦理新生入學和畢業生離校過程中的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有關材料歸檔等工作。

第十一條 按照“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積極而慎重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堅持“早播種,早選苗,早培養,适時發展,較長時間發揮作用”的工作思路,把工作的着力點放在對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上,将基本素質好、入黨積極性高、有培養發展前途的青年學生,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列入重點培養對象,及時推薦、選送到黨校學習和培訓,不斷壯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科學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定期研究發展黨員工作,把好發展關和轉正關,真正把政治上堅定;思想上銳意進取、實事求是;組織上“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符合黨員條件;忠誠黨的事業的優秀學生吸收到黨内來,确保發展黨員質量。

第十二條 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衆、批評與自我批評。積極投身社會實踐活動,做到學以緻用、用以促學、學用相長;增強群衆觀念,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力所能及地為學生解決實際問題;提倡求真務實精神,反對弄虛作假,樹立嚴謹的學風、考風,做到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注意克服形式主義。

第十三條 積極支持和協助學院團委、學生處開展工作,參與和配合所在班級團支部和班委會開展各種健康有益的活動,關心和支持學校各部門在學生中開展的工作,并在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黨支部的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 組織生活制度。必須堅持思想性、原則性、嚴肅性、實效性,不斷提高組織生活質量;要不斷創新,做到内容豐富多彩、形式生動活潑;應保證每月一次,要有考勤,做好會議記錄,每學期通報一次組織生活會情況。

第十五條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每學期進行一次民主評議,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檢查黨員執行黨的決議和履行義務情況,按要求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優秀黨員,嚴肅處理不合格黨員。

第十六條 黨員聯系群衆制度。黨員要密切聯系同學,主動及時地了解他們的思想狀況,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積極做好群衆工作。

第十七條 黨員向黨組織彙報制度。黨員每學期至少一次采取不同形式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工作、學習及執行黨組織的決議情況。

第十八條 黨支部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制度。黨支部每學期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一次,聽取黨員意見,改進工作。

第十九條 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彙報工作制度。黨支部每學期應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上級黨組織彙報一次工作,取得上級黨組織對支部工作的了解和指導。

五、附則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今後若與上級黨組織的規定不一緻,以上級黨組織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中文系黨總支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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