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5201 熊福禮
夜晚适合矯情,背着月光,和着花香,少了幾絲喧鬧,也靜的下會躁動的心,适合談談理想和夢。
說來也奇怪,你有多久沒談和别人談論過夢想了?一天?一年?十年。好像年歲帶給我們的,不隻是點點凝結成印的皺紋,還有一點點熄滅的心中的火和被現實蠶食而去的夢。
我喜歡馮唐的一本書,《三十六大》,他三十六歲的時候寫給它調皮小侄子的一本書。沒有什麼大道理,我想,那大概是隻是活的久了,就能知道了的東西吧。我想我三十六的時候也會那樣吧,可是我二十,我還買不起後海的院子,買不起夏朝有工的玉,但我正遇着二十來歲的你。你說,我該怎麼辦?
現實是一個很奇怪的東西,像透露着妖豔光芒的紅寶石,你想握住,卻又往往碎成沙。我們不時着深擁着沉溺于幻想,又每時每刻不想把現實的時間牢牢的抓在手中,像在迷疊花的香氣裡追着夕陽奔跑的孩子。我們珍藏時間,把它當做極其寶貴的怕光怕水的寶貝。什麼時候我們會把它小心翼翼的拿出來,滿臉陶醉與喜悅的與人分享呢?我想,隻有溺于夢想的時候。而夢想最甜美的時候,又往往是在少年。
上課,寫字,筆記,作業。忙碌而又空渺,我們都深怕在這樣的日子裡,有一天就真的丢掉了自己,這真的就是我麼們夢想的全部嗎?不止嗎?我們懼怕痛苦,人之所以痛苦,是因為在追尋,懼怕着痛苦的我們,從一開始就步履艱難。因為追尋,從來都要付出代價,耶稣在追尋上帝被訂死在了十字架上,哥白尼追尋太陽被燒死在人前,尼采追尋自己,也丢掉了自己。對我們來說,這樣的故事太可怕,太驚悚,因為懼怕,停下了腳步,現實就變得越加的沉重了。夢想,什麼是夢想?那不過是小孩子的玩笑。
每個成人都曾是孩子,隻是有的人忘了這點。在忙碌又日複一日的生活裡,我曾想,難道這就是全部了嗎?難道再也沒有多餘了嗎?這會是一生嗎?我的魔王與勇士,我的獨孤九劍和九陽神功,我的張無忌和令狐沖,還有我心心念念的她真的再找不到了嗎?我想起了一個瘋子的話,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醜,走在同一道路上,萬人都要将火熄滅,我一人獨将此火高高舉起,此火為大 開花落英于神聖的祖國,和所有以夢為馬的詩人一樣,我借此火得度一生的茫茫黑夜。
如果說我終将沉淪于歲月,那麼我希望,在不停老去剝離的時光裡,曾鮮衣怒馬,曾載酒尋花;如果說我終将迷茫于過往裡,那麼我希望,在還能歌舞的時光裡,曾高歌一曲,曾狂舞一支;如果說我終将湮滅于光陰裡,那麼我希望,跨過過千山萬水,你,終将是我的旗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