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人才強校戰略,培養、穩定、激勵教學科研人才隊伍,吸引和凝聚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形成學科人才隊伍競争優勢,推進學校的跨越式發展,根據《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351人才工程”實施辦法》(湘城院發〔2019〕24 号)要求,現就我校開展2019年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351人才工程”人選遴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選範圍
1.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在崗教師,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身心健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愛崗敬業,治學嚴謹,為人師表,團結協作,甘于奉獻,願意為學校的建設與發展作出貢獻,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沒有受到黨内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或按相關規定已過處分期限。
2.入選了“246 人才工程”資助計劃的教授或博士已驗收考核合格,可申報“351 人才工程”;或自願申請終止“246 人才工程”資助者,經學校同意,辦理資助終止手續後,方可申報“351人才工程”。其他入選了“246 人才工程”資助計劃且沒有申請資助終止的教授或博士不得申報“351 人才工程”。
3.新引進人才進校工作滿兩周年,方可申報“351 人才工程”。
二、遴選方式
“351 人才工程”人選遴選方式分為直接聘任和推薦評審入選兩種。符合學術領軍人才直聘直接聘任條件的,經學校黨委會同意,可直接聘任為學術領軍人才。達到學術領軍人才、學術帶頭人才、學術骨幹人才參評推薦條件的,經專家評議、學術委員會評審、學校黨委會審定同意,聘任為學術領軍人才、學術帶頭人才、學術骨幹人才。
三、遴選條件
(一)直接聘任條件
兩院院士,973、863項 目首席科學家,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千人計劃”入選者,“萬人計劃”入選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才入選者,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講座教授、青年學者。
(二)參評推薦條件
1.學術領軍人才(第一層次)
具備正高職稱者,學術水平高,學術影響大,并滿足科研課題、學術論文、成果獎勵條件中任意兩項,具體條件見附件1。
2.學術帶頭人才(第二層次)
具有正高職稱者,或主持國家級課題且具有副高職稱的博士,或主持國家級課題且有社科I類、SCI一區及以上期刊論文的博士,并滿足課題、學術論文、成果獎勵條件中任意兩項,具體條件見附件1。
3.學術骨幹人才(第三層次)
具有正高職稱,或博士學位者,并滿足課題、學術論文、成果獎勵條件中任意兩項,具體條件見附件1。
四、遴選程序
1.個人申報
申報者向所在學院提交推薦表和相關附件材料,行政機關人員按學科歸屬向相應二級學院申報,與二級學院學科專業沒隸屬關系的人員,申報材料直接報人事處。
2.二級學院評議推薦
(1)學院學術委員會會議評議;
(2)學院黨政聯席會會議推薦。
3.學校評審
(1)學校根據各學院上報的候選人情況,組織專家評議;
(2)由學校學術委員會評審,拟定推薦人選;
(3)學校黨委會審定。
4.學校對審定通過的各層次人選進行網絡和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後學校發文公布。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推薦材料
1.《申報表》紙質2份。
2.個人申報業績成果審核一覽表1份。由相關職能部門對課題、學術論文、成果獎勵、榮譽等進行審核(自科類成果由科技處自科辦審核,社科類成果由科技處社科辦審核),并簽字蓋公章。
3.附件材料紙質1份。與《申報表》内容對應的相關證明支撐材料,需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相應電子材料 1 份。
(二)材料報送
請申報者在2019年6月25日之前向所在二級學院申報,二級學院在6月28日之前完成評議推薦工作,并将“351人才工程”的評議推薦結果和申報材料報送到人事處(213室),并将申報表、二級學院推薦人選一覽表的電子稿發送到電子郵箱hncurc@163.com,逾期報送不予受理。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曾偉,0737-6111336。
附件
1.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351人才工程”實施辦法
2. 人才工程資助計劃申報表
3. 個人申報業績成果審核情況一覽表
4. 二級學院推薦人選一覽表
黨委教師工作部 人事處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