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學院教學、科研工作。
二、審議學院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有關申報材料
三、審議科學研究計劃方案
學院學術委員會對本院教師、科研人員提出的年度或階段性的科學研究計劃方案就的可行性和學術價值進行審議,以決定該方案是否列入學院科學研究規劃,并給予指導。
四、評定科學研究成果
五、審議學院申報的科研項目 對學院申報的科學研究項目的進行審議和申報指導,提高申報項目的質量。
六、指導學院職稱評聘工作。
七、傳播國際、國内學術、科研前沿信息。
八、制定學院中、長期學術與科研發展規劃。
九、代表學院适時召集、主持或出席國際、國内各種學術會議,發表學術見解。
十、完成學術委員會的其它學術職能。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