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發〔2019〕32号
關于印發《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學督導
工作條例》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學督導工作條例》經學校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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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日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學督導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适應高等教育發展,全面落實我國高等教育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産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要求,建立健全學校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發揮教學督導在加強教風、學風建設,保障教學秩序,規範教學活動,提升教師教學水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金課”建設和教學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教學督導通過教學督查,全面客觀掌握教學運行、教學改革、教學效果等方面的情況,提出整改建議,指導整改工作。督促教務管理部門嚴格履行教學管理職責,督促二級學院認真履行教學工作主體責任,督促全體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能力和教學效果,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切實保障教學條件建設,總結推廣教學工作的成功經驗。
第三條 教學督導工作貫徹“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和“以督促管,以導促建,管建結合,重在提高”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和聘任
第四條 教學督導工作由學校教學督導團和二級學院教學督導組兩級督導協同完成。
第五條 教學督導由專職督導(含在職在崗和退休返聘的專職督導)和兼職督導組成,構建專兼結合的教學督導隊伍。
第六條 學校教學督導團由16名左右督導組成,設團長1名,副團長1名;二級學院教學督導組一般為3-5名督導組成(含聯系二級學院的學校督導團成員1名,原則上一個專業1名),設組長1名,組長由學校督導團成員擔任。
第七條 教學督導由思想政治素質好、熱心教學工作、治學嚴謹、辦事公正、教學和教學管理水平高、身體健康、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省教學競賽一、二等獎獲得者講師以上職稱)的專任教師或教學管理人員擔任,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
第八條 教學督導由學校聘任,一年一聘,可連聘連任,最長不超過五年。教學督導成員由各二級學院向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推薦,報分管教學的校領導審核确定。教學督導在受聘期内因身體等原因不能履行職責者,應終止聘任。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九條 學校教學督導團的主要職責:督導團成員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50節,實行日常值班(兼職督導與退休返聘專職督導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2天,在職在崗專職督導按學校在崗管理人員要求值班履行工作職責),對全校的教學活動、教學秩序、教學質量、教學管理、教學建設與改革等主要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
(一)以督導課堂教學為切入點,深入課堂聽課評課,監督教學規範和“金課”建設的落實情況,對每位聽課對象進行綜合考查,包括教案、教學設計、教學内容、教學手段、作業布置與評閱、考試與成績評定等。聽課時認真做好記錄,課後将聽課意見和建議反饋給教師。
(二)開展常規教學督查,配合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教務處等部門做好教學随機抽查工作。
(三)參與學校教學基本建設、教學改革與教學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評估工作(畢業綜合訓練和試卷材料檢查,實習、實訓、實驗、課程設計等實踐教學專項檢查,專業評估、課程評估、學院評估等評估)及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重要會議。
(四)協助教務處開展年度教師教學考核考評工作。
(五)督促、指導二級學院的專業建設和教研教改活動。
(六)圍繞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深入教學一線,開展調研調查,向《教學督導工作簡報》撰稿、投稿。
第十條 二級學院教學督導組的主要職責:督導組成員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0節,實行日常值班(兼職督導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1天),對本學院的專業建設、教學管理和教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
(一)聽課評課:對所在學院教師的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等進行聽課檢查與指導,聽課後及時與教師交流意見,督促教師積極打造“金課”,并認真做好聽課記錄。
(二)教學秩序督查:對所在學院日常教學秩序進行督查,并及時向教學副院長反饋信息和意見。
(三)開展教學過程常規檢查:重點檢查教學大綱、考試大綱、教師教案、畢業綜合訓練材料、試卷、實踐教學等情況,發現問題,找準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四)做好教師教學考核工作:參與年終由教務處組織的教師教學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實事求是。
(五)開展教學督導研究工作:認真研究、總結教學管理和督導工作,向學校《教學督導工作簡報》撰稿、投稿。
(六)不定期召開師生座談會,收集和反饋本學院師生對教育教學工作和教風學風建設方面的意見與要求。
第四章 職權與待遇
第十一條 學校各相關單位、廣大師生應積極配合和支持教學督導團開展工作,二級學院應積極支持配合本學院督導組開展工作。相關職能部門和各二級學院,對督導團和督導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認真核實,積極整改,并及時反饋整改落實情況。
第十二條 教學督導團和督導組有權要求被督查的單位或個人提供與督導事宜有關的資料(含文件、報告、教案、教學日曆等)。對提出的問題,任何單位或個人應實事求是回答。教學督導聽課随機,一般不事先通知,教師應積極配合,不得拒絕。
第十三條 兼職督導與退休返聘專職督導工作酬金标準:學校督導團團長1800元/月,副團長1600元/月,督導團其餘成員1500元/月;二級學院督導組組長1500元/月,督導組其餘成員1000元/月。督導工作酬金全年按10個月計發,每月發放标準的90%,預留10%;年度考核合格的,預留工作酬金年底一次性發放,考核不合格的,不發放預留工作酬金,終止聘任。在職專職督導不發放督導工作酬金,按學校标準發放績效工資。
第十四條 學校每年按不高于督導人員總數15%的比例評選優秀教學督導,對優秀教學督導進行獎勵。
第五章 運行與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教學督導團實行分管教學副校長領導下的團長負責制,具體工作安排和管理由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負責;二級學院教學督導組實行院長領導下的組長負責制,具體工作安排和管理由各二級學院教學副院長負責。校、院兩級教學督導組織各自獨立運行,同時加強聯系和協作。
第十六條 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為學校教學督導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組織實施全校教學督導工作。二級學院為學院督導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在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的指導下,組織實施本學院教學督導工作。
第十七條 學校教學督導團實行日常值班和聯系二級學院制度,制定日常值班計劃,确保工作日的日常教學督查,及時做好情況登記和信息反饋,每位成員負責聯系一個二級學院,指導該學院教學督導組開展教學督導工作。二級學院教學督導組制定日常值班計劃,确保工作日的學院日常教學督查,及時做好情況登記和信息反饋。
第十八條 教學督導工作實行督導記錄考核制度。教學督導應做到每項工作都有案可查,每個結論都有據可依。教學督導在每次聽課或督導其他教學活動時,都要認真做好記錄,确保評價全面客觀,有據可查;工作完成後,相關記錄及時上交存檔,以備查閱。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負責教學督導的年終考核。
第十九條 學校定期召開教學督導團工作會議,總結和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和布置學校教學督導工作;各二級學院定期召開督導組工作會議,安排和總結本學院教學督導工作。
第六章 督導結果運用
第二十條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金課”評定、年度考核、職稱評聘、評先評優等工作,應将教學督導團(組)在督查過程中形成的聽課評課意見作為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 二級學院教學工作目标考核、專業評估、評先評優評獎等工作,應将教學督導團(組)在督查過程中形成的督導意見作為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單位或個人如對督導團(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有異議,可在收到意見後的7個工作日内向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提出複核申請,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複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2019年9月1日起實行,原《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教學督導工作條例》同時廢止。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