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強主講教師的責任意識,規範其教學行為,提高教學水平與教學質量,特制定外國語學院主講教師崗位職責
一、主講教師是指具有本科以上學曆、通過崗前培訓取得有關資格證、可以獨立擔任課程教學的教師。
二、主講教師應具有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良好職業道德。
三、主講教師應具有對本學科、專業、課程較深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水平,能獨立勝任本專業、課程的教學任務。
四、主講教師應嚴格遵守各項教學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的要求,精心組織教學,并至少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牢固樹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是永恒的主題”的觀念,認真、紮實完成備課、授課、課外輔導答疑等每一個教學環節。認真細緻做好出卷、監考、閱卷、成績評定和成績登錄的工作。
五、開拓創新,不斷吸收本學科的最新成果、新知識,不斷充實教學内容,改進教學方法。
六、啟發學生思維,指導學生掌握正确的學習方法;嚴格要求學生,全面關心學生成長。
七、在保證教學質量、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科學研究工作。
八、堅持教師課堂教學評價制度,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教學檢查、考核、評估等教學活動。
九、積極主動參加教研室組織的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教研、教改等活動,認真完成部及教研室布置的其它各項工作。
十、及時更新、補充教師個人業務檔案材料。
2017年9月